1、法院执行企业账户没钱,可以查封扣押机器设备、原料产品等。如果在采取上述措施无效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将被执行公司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如果确实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可以裁定中止执行,待发现可以执行的财产再启动执行。
2、在法院强制执行时,如果被执行的公司帐户没有钱的,可以由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其它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执行措施,也可以依法对被执行公司进行搜查。如果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中止执行,等发现被执行公司的财产后可随时恢复执行。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程序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1、失信被执行人可以主动申请解除,如果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做法是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接到申请以后,法院会在15个工作日进行审核。一旦申请成功,将在3个工作日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人民法院会提前解除失信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时已经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可以提交撤销申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2年,情节严重的会延迟1-3年。纳入期限届满以后,人民法院会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2、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后果如下:
3、公司一旦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会面临一系列不利后果:法院可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法院应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法院应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4、综上所述: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要想消除被执行人名单,就需要对法院判决书执行完毕,执行完毕后法院会删除名单。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7、(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8、(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9、(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10、(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11、(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12、(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不必经过公司的法人,直接他的银行账户里扣钱,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1、如果公司法人被判刑,公司需要变更法人代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产生新的法人代表。之后到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公司法人指的是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按照公司法规定,受到刑事处罚的自然人是不能担任公司法人的。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法人代表入狱后,企业可以继续经营的,企业应该及时变更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坐牢的规定是法人存在着违法犯罪行为,就会被依法判刑入狱,公司应该及时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因为法人代表帮助公司行使一定的职责,所以是非常重要的,是公司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原先的公司法人入狱就应该及时寻找另一个人代替。如果企业公司申请破产,企业法人代表是不会坐牢的。如果是公司违法经营,企业法人代表不一定承担责任。依据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一)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未满三年期限的。(二)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未满三年期限的。(三)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未满三年期限的。(四)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五)各级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六)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1、公司被强制执行的后果:当公司财产被强制执行的,法院即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其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可以扣押、冻结、划拨、变价其财产,但执行的财产范围不能超过公司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